我队顺利签订浦城基地二期资产置换协议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1日  浏览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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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队长王祥林带领专项工作组一行5人,与浦城县储备中心商谈浦城基地二期置换协议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于1月27日签订了浦城基地部分房地产置换《浦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新建置换工程用地《收购合同》、《新建置换工程附加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四个合同文件。收购合同约定我队以位于浦城县横山北路88号二九四大院部分土地面积为87660.43(约131.49,部分地上11433建筑物(其中,宿舍用房建筑面积3515.25,厂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917.75),及附属构筑物、附着物等资产置换位于浦城县荣华山产业组团内、新205国道与朴树大道交叉口西北侧的荣华山现代物流园C区域的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资产,土地面积77855.47(约116.7832亩),厂房面积11864.23,同时为我队在基地大院保留土地上新建2栋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3853.92。附加协议就新建置换工程交付标准与时限作了约定,补充协议对现荣华山现代物流园的租赁户清退进行了约定。

以上四个协议签后,预计将在3月31日前完成实物资产交割和产权登记,同时按计划推进回建工程建设。这标志着我队浦城基地置换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完成后,将为我队下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加物质条件。(黄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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