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基地大院部分资产置换工作基本完成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7日  浏览342
字体大小:默认

根据浦城县的最新规划,我队浦城基地大院作为城市发展储备用地,将主要用于教育文化等公益事业及配套设施建设。为支持浦城县教育事业,同时优化我队资产结构,自2016年下半年,我队与浦城县人民政府就我队浦城基地大院部分土地及地面构筑物以“等值置换”的方式实施收储进行了多轮磋商,2017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项目《协议书》,方案今年初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

2018年8月23日双方签订资产置换收购合同,我队以浦城基地大院土地140亩及其地面构筑物11248.87m2,置换浦城县政府方面的浦城五一三路287号(原浦城中医院)所有土地及房产。

2018年8月25日,浦城县五一三路287号所有房地产移交我队,8月31日完成房地产权属登记;按照双方约定,我队即向浦城县政府移交我队浦城基地大院内相应的资产。截止2018年11月19日,大院内尚未收储的土地及房产全面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至此,我队浦城基地大院部分资产置换工作基本完成,现正着手浦城五一三路287号房产的招租相关工作。    (常广友)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021-57634889-236),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