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全面开展应收账款自查催收工作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9日  浏览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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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年末应收账款催收工作,贯彻落实《福建省地矿局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专项审计的通知》的精神,近期大队专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状况自查的通 知》,队长王祥林和大队分管领导及计财部门分赴有关单位,在对全面开展应收账款自查催收工作进行督查的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做好年末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要认真落实“应收账款对账单”制度,年末力争与客户的对账率达到100%。对于往来对账中存在的差异和不能取得对账单的情况,销售等经办人员必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送单位领导审批督办解决。
    二要加大年末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制订具体回款措施及其回款目标,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在确保完成年度资金回笼指标的基础上,力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减少5%。
    三要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对账龄达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四是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年前应收账款催收的具体措施,提出下一步应收账款催收的具体的工作思路,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大队计财科。  (滕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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