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队被命名为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0日  浏览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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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文决定命名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队被命名为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

2018年以来,按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办、局党组和局直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在省直机关文明办、局机关文明办的指导下,以“家园文化”和“共富工程”建设为主线,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大队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创建工作中,抓强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力,夯实了文明创建基础;抓实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实了文明创建思想根基;抓深教育实践,坚持贯穿融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抓严全面从严治党,坚守廉洁底线,净化了文明创建工作土壤;做好结合文章,促进工作提升,扩大文明创建成果;夯实活动载体,丰富了创建内涵和形式;涵育文化,建设了一支和谐队伍,为文明创建注入活力。三年来,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经济发展平稳,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职工生活进一步改善。地勘主业服务福建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持续拓展广义地质新领域,开展核治理项目,加强地灾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切实履行了地勘单位公益性、事业性职能。

我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着力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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