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队获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30日  浏览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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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表彰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队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2015年以来,我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省直机关文明办、局文明办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家园文化”、“共富工程”建设,从“建立健全创建机制,把握文明创建工作方向、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奠定文明创建工作思想基础、强化队伍建设,焕发文明创建工作活力、预防为先加强监督,滋养文明创建工作土壤、立足主业发展多种经营,提供文明创建工作动力、着力加强道德建设,丰富文明创建工作形式”等六个方面积极开展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我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助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此次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是对我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成果的充分肯定。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任务艰巨,意义深远,对照标准和要求,我们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在接下来的创建工作中,我队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弘扬“不甘贫穷、不甘落后、超越自我、拼搏创新”的二九四精神,推进“家园文化”和“共富工程”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美丽新福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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